在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要求有所降低或调整。
1.适当调整汉语拼音的教学要求。
修订后的大纲规定,汉语拼音的功能是帮助识字、学习普通话。功能决定教学要求。在功能上不再强调帮助阅读,因此,在教学要求上不再提出直呼音节,做到准确拼读即可。在书写方面,要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不要求默写。大纲作出上述调整,除了需要之外,还考虑到可能,即全国特别是方言地区汉语拼音教学的实际。当然,一些教改实验地区或学校,可以根据实验的需要,在修订后大纲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汉语拼音的教学要求。
2.识字提出“认识”和“学会”两种要求。
体现认写分开,多认少写,加强写字,降低难度。小学阶段要求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会写2500个。其中低年级认识1800个,会写1200个;中年级认识2500个,会写2000个。这样安排,体现了尽早、尽快、尽可能多地认字,以便及早进入汉字阅读的意图。会认的字,只要求读准字音,不抄不默不考。
要求学会的字,由以往的“四会”——会读,会写,会讲,会用,调整为会读,会写,了解意思,能在读写中运用。在字(词)义的理解上,只要求“了解字词在语言环境中的意思”,不要抄、背解词,“不要考词语解释”。“笔画、笔顺、偏旁部首和间架结构等汉字知识,是用来帮助识字、写字和查字典的”,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不应列入考试的范围”。
3.阅读方面,减少头绪,加强综合。
在理解内容方面,不再明确提出容易导致繁琐的内容分析的阅读分段或要求。如,了解句与句、段与段、段与篇的联系,分段,归纳段落大意,抓住主要内容,概括中心思想。更不宜抄、背、考已经学过的课文的段落大意、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阅读,还是要引导学生把握课文的主要内容,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揣摩文章的表达方法。但方式要灵活,要坚决纠正篇篇课文都采取分段、归纳段意、概括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的程式。理解课文内容,要坚决改变篇篇用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繁琐的课文内容分析的做法。如果能把程式化的理解内容的套路改掉,时间会大大节省,师生负担会大大减轻,阅读教学面貌会大为改观。
4.作文方面。
一个是提法的改变。不再用作文的提法,低年级叫做写话,中高年级叫做习作。旨在进一步明确小学生作文的性质是练笔,是“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一个是淡化文体,降低要求。小学阶段的要求,在文体上没有十分突出地强调写记叙文和应用文,高年级提法是“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能写读书笔记、书信等”,在表达上没有明确提出“有中心”的要求,条理方面由“有条理”降低为“有一定条理”。这样做,旨在减少学生在作文上的压力,能无拘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真实地写出来。再一个是放缓坡度。低年级不提具体要求,只提“对于写话有兴趣,乐于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如果说有要求,只有一点,就是喜欢写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果真对写话不怵、不惧,没有心理障碍,乐意写,自觉自愿地写,作文教学就成功了一半。中年级重点是自由表达,“能不拘形式、自由地把自己的见闻和想象写出来”。在要求上重内容,要有具体内容;轻形式,不讲形式,以利学生自由地倾吐。在乐意写的前提下,写得出来且有具体内容,作文教学就成功了一大半。高年级全面达到作文要求,在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的基础上,讲求一点形式,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主要是记叙文)、想象作文、简单的说明文和常用的应用文。放缓坡度,由放到收,由喜欢写到自由写到能写,比较符合小学生习作的规律,有可能大面积提高学生的作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