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确实清贫,但我们可以无愧地说“清贫也不是我们的错”“清贫更不是罪过”,我们是清白的,清贫的教师没做错。
二、莫将“丑恶”当“乳酪”
一些媒体将教师“丑化”,有的是误会,有的是为了抢读者眼球,增加卖点。他们无视政府拖欠教师工资,无视我们大量的教师任劳任怨,全心奉献。无视管理部门巧立名目,巧取豪夺,对教师肆意盘剥,无视一些职能部门乱摊派,加重学生负担,却偏偏挖掘个别丑恶现象,视为乳酪。
我们不否认有很多丑恶的现象,一些教师也是将“丑恶”当“乳酪”。我们生活中有不少教师得意于家长如何"重视教育",甚至异地教师私下交流,也以此为荣。但这些并不代表全体教师,无数教师兢兢业业,不计报酬,无私奉献,我想他们更值得宣传。同时坚持正面报道能弘扬正气,能影响更多的教师,使他们乐于奉献。
我们需要批评,但不要侮辱我们的人格。教师是弱势群体,我们更需要媒体的关注,媒体的关心。如果媒体不能主持公道,教师将是只能受伤。媒体呀,请笔下积点德,不要让受伤的总是我们教师。
三、“爱心”究竟价几何?
长期以来,教师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社会已习惯了教师献“爱心”,做奉献,义务为学生补课辅导。可偏偏世道变了。先是五天工作制给学校带来麻烦。学生要升学,学业要提高,面对即将参加高考或中考的孩子,家长心急如焚,今天请家教,明天去送礼。而此时教师的“爱心”(补课)也忽然有点尴尬,不符合国家工资政策,也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学校要实行“五天制”,高中家长不愿意,初中也是耿耿于怀。最后又一致呼吁周六补课,呼吁加强对学生的晚自习辅导。于是,教育部文件成了一纸空文。
光明正大的献“爱心”本身就是成了一种“反讽”,越献“爱心”越违法。首先,教育部严禁补课,你献爱心即使是义务为学生补课那也是违法的。不违法,可有几所学校的学生家长愿意?最后,大家达成协议,共同违法。一方面,每到假期或开学,上级三令五申,严禁补课。另一方面,校校都在补。这就是我们高明的教育法规!同时,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教师也非圣人,一样要养家糊口,需要补偿。面对这些,矛盾便产生了,教师家长同时在质问:“爱心”究竟价几何?
既然补课是违法的,所谓的报酬的就是无稽之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的法规让我们的教师和家长就这样违法的情况下讨价还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个还在斤斤计较,另一个已是怨声载道。
“爱心”无价亦有价。我们要需要的是教育部给我们一点阳光,不要让教师光明磊落的行为变得偷偷摸摸,不要让我们的教师的付出后的所得变成媒体上“不择手段的敛财”。要么,严禁补课(事实上目前是行不通的,武汉不是停了补课火了家教?),要么,允许存在,加以规范,征收个税,减少教师家长间的矛盾。
“爱心”价几何,教师也应常自省。惟有爱学生,甘于奉献,才能真正获得学生爱戴。
四、最需提升的是“人格”
这些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更需要提高人格修养,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社会的尊重。但确实有很多令人遗憾的事情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但这个板子不应只打在教师身上。学校管理缺乏温情,领导人格卑劣,管理方法简单,甚至最后发展到一扣(工资)了之,这些都影响了教师的人格,个别素质较差的教师将怨气转嫁到学生和家长身上,让人恨,但也让人同情。
再来看看社会又是如何对待教师的。尊师重教提了这么多年,但贬低教师人格,侮辱教师的现象屡见不鲜。安阳某学生家长为了儿子当班长,殴打教师;湖南网友“老九”遇难……
再看看这几年的教师培训工作,又有几个是为了真正的提高教师素质的?很多都是以“提高”为名,敛财才是真正目的。他们惟利是图,收起钱来毫不手软,每个培训文件上都要强调其为“上岗条件”,既然是如此好的培训为何要威胁呢?内幕是不言自明的。
的确,时代在进步,教师个人人格也需要提高。但教师“人格尊严”一样需要提升,我们尊重领导,热爱学生,我们同样需要尊重。我们不怕下岗,我们渴望自由流动。我们更高兴地看到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已拉看序幕,教师的自由流动即将成为现实。那些漠视教师尊严,贬低教师人格,损害教师利益者必将受到教师的唾弃。
教师要远离丑恶,需要教师自律。教师远离丑恶,还需要我们的媒体正面宣传,让教师的宣传远离丑恶,还广大教师以清白。同时,加强法制,让“丑恶”的教师远离教育。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教育发展,实现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
200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