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识字教学评价的注意点
以上所述仅限于识字教学评价的内容方面,且均属于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此提出了更多的建议和要求,为使学生识字教学评价真正产生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在实施的时候还注意了以下几点:
1、学生自我评价与教师、家长评价相结合
传统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教师,学生是评价的客体,在评价中处于被动地位。新课程倡导教学评价的主体的多元化,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家长评价以及学生和教师的互动评价等等,使评价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互动的过程。
如何让家长参与评价,我们做了如下努力,设计了《单元学习情况评价表》,在一个主题单元完成后,让学生带回请家长进行评价填写。
表1:单元学习情况评价表(家长)
内容
项 目
识字
本单元共56个生字
1. 会认35—40个★( )
2. 会认41—50个★★( )
3. 会认50个以上★★★( )
写字
本单元共写19个生字
1. 会听写11—13个生字★( )
2. 会听写14—16个生字★★( )
3. 会听写17个以上★★★( )
朗读、背诵
1. 会背诵《画》、《四季》★( )
2. 会背诵《画》、《四季》、《小小竹排江中游》★★( )
3. 都会背★★★( )
口语交际
1. 会讲故事《爷爷和小树》★( )
2. 讲得完整、通顺★★( )
3. 讲得生动有趣★★★( )
评价
1. 一共得了 颗★
2. 孩子自评:我真棒!( )我挺满意!( )加油呀!( )
3. 家长评价:好样的!( )学得不错!( )再努力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