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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小学语文识字教学评价初探(二)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5 0:03:10 文章录入:蓝星 责任编辑:蓝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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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三口镇中心学校 伍云波 三、识字教学评价的注意点 以上所述仅限于识字教学评价的内容方面,且均属于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对此提出了更多的建议和要求,为使学生识字教学评价真正产生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在实施的时候还注意了以下几点: 1、学生自我评价与教师、家长评价相结合 传统教学评价的主体是教师,学生是评价的客体,在评价中处于被动地位。新课程倡导教学评价的主体的多元化,包括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家长评价以及学生和教师的互动评价等等,使评价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互动的过程。 如何让家长参与评价,我们做了如下努力,设计了《单元学习情况评价表》,在一个主题单元完成后,让学生带回请家长进行评价填写。 表1:单元学习情况评价表(家长) 内容 1. 会认35—40个★( ) 2. 会认41—50个★★( ) 3. 会认50个以上★★★( ) 1. 会听写11—13个生字★( ) 2. 会听写14—16个生字★★( ) 3. 会听写17个以上★★★( ) 2. 会背诵《画》、《四季》、《小小竹排江中游》★★( ) 3. 都会背★★★( ) 2. 讲得完整、通顺★★( ) 3. 讲得生动有趣★★★( ) 2. 孩子自评:我真棒!( )我挺满意!( )加油呀!( ) 3. 家长评价:好样的!( )学得不错!( )再努力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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