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班级 姓名 时间段
评价要素
评价内容
评价等第
自 评
同学互评
师评
总评
学
习
品
质
1、喜欢学习语文,经常看课外书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待合格
2、平时,能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
3、上课时能认真听老师讲课或同学发言,积极思考,大胆发言
4、在课堂上敢于向老师、同学提出不同意见,能和同学合作完成学习任务
5、能认真、按时地完成作业,并订正及时,做到写字、看书姿势正确
学
习
水
平
1、拼音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待合格
2、识字与写字
3、 阅读
4、 口语交际
5、 会搜集资料,能综合性学习
事迹
记载
注:
1、拼音要求读准声母、韵母,会抄写,能正确拼读音节。识字与写字以生字表为准。能阅读课文,课外做到每周读诗文或儿歌一篇、读物500至1500字。能关注生活中的语文现象。
2、一般每学期进行二次,每要素达13颗及以上星的为优秀,9-12颗星的为良好,5-8颗星的为合格,4颗星及以下的为待合格。如果期中待合格的,允许二周内申请复评,经考评(考查)合格的成绩以10%的比例结入期末成绩中。
3、要求对一定数量的学生写出突出事迹,每次记载面不少于30%(单班)、20%(包班或平行班)、10%(三个班级及以上)。学习水平以“课标”为准,具体操作由任课老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