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学生养成 提高道德素质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因此,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尤为重要。道德素质教育,也即培养中小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和习惯,使其道德品质日益形成、完善和巩固,成为平日的素养,一贯的表现,纳入人的素质构成的有机整体的教育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以人的身体素质养成、心理素质养成、思想品德养成、行为习惯养成和生活能力养成等为基本内容的综合性的养成教育。养成教育是素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基础性层面,素质教育是否有成效是以教育对象养成的行为习惯为表征的。
回顾以往的学校德育工作,养成教育也在经常进行,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干扰,往往存在着一阵风式的、肢解式的教育倾向,随意性较强,其结果,导致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基本事例知道得较多,但不透彻,因而未形成稳定的个性品质,当然也不会有持久的行为表现,行为的反复性较强。这种“明理不透,导行不实”的教育弊端直接导致了学生的知、性、意、行明显脱节。所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一既定教育目标往往容易落空。再者,为数不少的家长普遍存在重智轻德的倾向,只注意孩子成绩的高低,不重视子女习惯的好坏,这种家校教育的不同步性,也给养成教育带来了事实上的阻力和难度。家长的这种只注重学生成才而忽视学生成人的片面认识,很容易顾此失彼,期望值越高,失望值越大。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找准了抓小学生养成教育这一突破口,在校内组织开展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这一应用型德育课题的研究。我们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条根据不同的学段,细分为生活、劳动、学习、交往、社会五种类型的行为规范,形成层递式的目标体系,并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及各实验班行为规范训练的实际情况,还适时调校训练定位,摸索出一套促进各年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途径及方法体系。
一、低年段(1—2年级)
低年级学生往往仅凭自己的好恶去行事,但这种个人好恶本身缺乏稳定性,往往容易受外界影响。由于现代城市大多为独生子女,在情感上“以自我为中心”表现极为突出,对长辈的依赖性强、独立性差。但他们善于观察模仿,可塑性大。至于为人处事该遵循什么具体行为规范,这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此“意识”,因此,我们将低年级学生的行为训练定位为“唤醒期”,着重唤醒他们的习惯养成意识,实现自我行为由自发性向自觉性转变。
据此分析,我们认为小学低年级养成教育宜采取以下方法:
1.教师示范法。教师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孩子们。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所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教师丰富的肢体语言往往会给孩子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自己老师的“表演”,孩子们最爱看。因为低年级的学生模仿性很强,所以教师在行为规范训导中身体力行,自己用行动给学生作出示范,学生就会由无意识的模仿逐渐走向较自觉的行动。
2.事例启迪法。这是运用低年级学生感兴趣的正反面事例,启发他们将社会的需要转变为自己追求的需要的方法。低年级学生对人对事充满了好奇心,爱听故事,在事例中得到启发,明白事理,比单纯的说教更有效果。
3.强化说理法。低年级学生行为的稳定性差,且记忆力不够 持久,这就决定了他们对具体事理的认识缺乏深入性,行为的反复性极强。因此,对一些事理,教师要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加以不断强化,学生经后天条件反射的刺激,方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仪式感染法。即运用特定的学校教育仪式,如“升旗仪式”、“新队员入队仪式”等,让低年级学生从中得到情感体验,受到礼仪熏陶,进而达到规范自己行为的教育目的。因低年级学生的感性认识较强,这种训练方法收效较明显。
二、中年段(3—4年级)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进入中年级后,开始有了自己的一番见解,其独立性、自主意识有所增强,自我表现的愿望也较强烈,总是想“露一手”。但由于受认识发展水平滞后的影响,行为出错率较高。我们把中年级学生的养成教育定位为“调适期”。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在对中年级学生进行养成教育时采用了以下方法:
1.行为矫正法。中年级学生存在着一定的行为偏差,当他们身上有不良行为习惯发生后,教师及时引导学生认识到行为的错误之处,让他们明辨是非,从而实现自我改正,向着良好的态势发展。
2.榜样示范法。三、四年级的学生富于形象思维,对心目中认定的英雄等人物极具崇拜心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示范具有形象性和感染性的特征,这也正是其魅力所在。榜样人物的言行代表着社会发展的趋势,具有先进性、时代性,榜样个体和群体的思想、感情和行为能够深深打动学生们的心扉,使他们产生赞美、崇拜等行为动机,仿效榜样的杰出行为,有利于矫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
3.竞赛激励法。因为中年级学生争强好胜,表现欲强,因此,多开展竞赛活动,如劳动竞赛、学习竞赛等,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养成教育过程中,未免不是一件好事。学生在紧张、激烈的竞争气氛中,其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调动。实际上,学生所参与的喜闻乐见的竞赛过程,也正是他们自身的良好习惯训练和提高的过程。
4.情感驱动法。“儿童的道德感必须首先从他们富有生气和纯洁的情感所引起;然后他们必须练习自我控制并教导他们关心一切公正和善良的东西;最后,他们必须通过思考和比较,自己形成关于他们的地位和环境所应用有的道德权利和义务的正确的观念。”激发学生的情感,可以震撼他们的心灵,产生一种内驱力,通过借助小学生容易体会到的事件或场景,使他们自然而深切地受到感染和启示,从而强化正确的需求,否定错误的言行,达到行为自我矫治的目的。
三、高年段(5—6年级)
高年级的学生在经过低、中年级的系统训练后,有了一定的认识评判能力,对人对事便有了一番自己独到的见解,个体形成了一定的行为习惯,但对这种动力定型进行定性分析的结果,这种习惯一般极具外显性,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内化,没有变成学生的自主行为。加之他们受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及知识水准的局限,对人生观、世界观的认识仍较朦胧。因此,引导学生由行为习惯养成的自发状态走向自主、自动状态,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教育,以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这是在高年级进行养成教育时必须考虑到的。我们将高年级的养成教育定位为“自省期”。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在对高年级学生进行养成教育时采用了以下方法:
1.集体评议法。前苏联教育家赞科夫曾经说过:“只有儿童集体的丰富多彩、生气蓬勃的生活,才是使每一个学生的才能开花结果的条件。如果认为只要对学生进行个别工作就能使他得到多方面的发展,那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学生的生活离不开集体,集体可通过一种民主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集思广益,逐渐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主流,并能及时矫正个体的认识偏差及不良行为,这就是一种难得的群体效应。
2.价值导向法。人的思维方式直接影响行为的情感态度。人们在行事时因价值取向不同,办事的态度和结果也不相同。教师应对高年级的学生进行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他们朝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进行正确的思考和判断,从而促进自主行为和自主人格的养成。
3.心理换位法。教师在对高年级学生进行行为规范训练时,应引导学生“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设身处地思考一些问题,以激发学生正确需要,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尤其是在对学生进行社会行为规范的训导中,要引导学生进行换位思考。
4.社会实践法。高年级学生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力,应该引导他们将养成教育的时空迁移到社会中去,在集体的实践活动中自己试着去判断和行动,进行不同的角色体验,促进良好行为习惯的稳固化。这是对高年级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好方法。
随着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政教处还不断摸索和完善校级管理和考评方法。在对实验班进行日常行为习惯测评的基础上,视测评成绩评选出行为规范达标生和行为规范示范生,综合实验班测评总成绩评选出行为规范达标班和行为规范示范班。这一考评体系的定量标准为:行为规范达标生测评成绩为75—85分,达到良等;行为规范示范生测评成绩为 85—100分,达到优等;行为规范达标班有75%的学生达到良等,行为规范示范班有85%的学生达到优等。经实验再在全校铺开,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另外,为了更好地反馈养成教育的实效,我们近来还推出了行为规范“黄牌”、“红牌”、“绿牌”发放管理办法,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黄牌”发放对象是那些在校内外的违规者,起提醒作用;“红牌”是针对违规较严重的学生发放,起警示作用;“绿牌”是对那些校内外涌现出的具有模范行为的同学发放,起勉励作用。每周公布发牌情况,并与每月班主任津贴直接挂钩,学生得到“红牌”、“黄牌”将按标准扣除班主任津贴,学生得到“绿牌”将奖励追加班主任津贴。
实践证明,通过适合各年级学生行规训练方法的实际运用以及与之配套的比较完善的考评体系的全面构建,我校养成教育可谓是真抓实干,贵在求实,成效是显著的,学生以全新的精神风貌顺利通过市级德育示范学校和省级示范学校的评估验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今后我们将更加用心致力于学生养成教育的研究,力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取得更大的成绩,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再迈上新的台阶。
华师附小政教处 刘书平
二00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