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程序及用时规定 1、正方一辩发言(用时不超过3分钟)。 2、反方一辩发言(用时不超过3分钟)。 3、自由人可发言,也可不发言(如双方同时示意发言,则由反方先发言)。 4、反方二辩分别向正方三位辩手各提问一个问题,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提问前必须指明回答者(任意次序)。
每次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正方三位辩手的累计回答用时不得少于1分20秒,也不得多于1分30秒。 5、正方二辩提问(规则同上)。 6、反方二辩小结(用时不超过1分30秒)。 7、正方二辩小结(用时不超过1分30秒)。 8、自由人对话:每方各有2分钟发言时间,双方交替发言,正方先发言,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0秒。 9、自由辩论:由双方一、二、三辩完成。双方交替发言,正方先开始,各队累计用时4分钟。 10、自由人可发言,也可不发言(如果双方同时示意,则由正方先发言)。 11、反方三辩总结陈词(用时不超过3分钟)。 12、正方三辩总结陈词(用时不超过3分钟)。 注: 1、自由辩论时,双方辩手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 2、自由辩论阶段,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以向主持人示意放弃发言,放弃发言不影响
评判结果。 3、参赛辩手不得在辩词中杜撰事实,捏造数据,进行人身攻击。 4、自由人必须在自己的位置上完成发言。在“自由人对话”阶段,双方自由人必须始终站立,不得坐下。一方发言
完毕,必须用右手(或左手)向对方作出“请”的姿势。此即为本方结束用时和另一方开始计时的标志。另一方
不得打断对方发言,须持对方作出“请”的姿势后才可发言。如此交替进行,直至双方时间耗尽。 5、一辩发言结束后的自由人发言时间和自由辩论结束后的自由人发言时间相加,每方不超过1分30秒。 6、在辩论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时钟,辩手自行掌握比赛用时。在规定用时耗尽前30秒,有铃声提示:在规定用时全部
耗尽时,有钟声提示,辩手必须结束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7、自由人在第一次发言之后,可从现场的倒计时时钟得知剩余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