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卜林一生都在行走之中,以至于他常常模糊了故乡和异乡。吉卜林出生在印度的孟买,父亲是英国派往殖民地的官员,在孟买的一所艺术学校当校长。吉卜林7岁时被送回英格兰受教育,在养父母家和寄宿学校度过了一段暗淡无趣的生活。17岁时他回到印度,在一家报社担任记者,并且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在六年里发表了70多篇作品,享誉印度文坛。1887年,24岁的吉卜林又回到英格兰,继续从事文学创作。3年后他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并随后开始了环游世界的旅程,后来这次环球旅行因为经费短缺而被迫停止,吉卜林定居于妻子的故乡——美国的佛蒙特州。在美国他写出脍炙人口的《丛林奇谈》,轰动了英美文坛。31岁时,他又搬回英国,仍然创作不止,直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还有多部作品问世。
第一次阅读《丛林奇谈》,是在初三中考结束后的那个漫长暑假。那个时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已经开始流行,我也已经痴迷地读了好几部,坚定地认为梁羽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看到《丛林奇谈》后,仿佛另一扇奇妙的窗户被打开了,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看法,重新认定吉卜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这不奇怪,对于处在阅读旺盛期的少年来说,一年内可以将“最伟大”的头衔“授于”十几个作家。第二次阅读《丛林奇谈》已经是十几年后了,应一个书商的要求改编所谓的“少年版的世界名著”,少年时期的阅读经验又一次被调动起来了,仍然是“废寝忘食”和“如痴如醉”——虽然这时我“成熟”得不再轻易“授予”“最伟大”的头衔。但在改编之时,发现要将30万字的原文压缩一半,简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要删去其中的任何一个情节或语段都无异于对原作的一次“谋杀”。我最终未能完成任务,推掉了约稿,虽然心里也为失去了一次挣钱机会隐隐作痛——到现在我仍固执认为,优秀的世界名著是不能改编的。
《丛林奇谈》是一部真正适合少年的书,它具有引起少年阅读兴趣的一切因素:丛林中的冒险、狼孩的奇特遭遇、善与恶的简单呈现、人性与兽性的相互纠结,等等。但是,吉卜林的独特之处却在于能在一个较为通俗的故事框架中,糅合粗犷的丛林生活、印度的风土人情和复杂的感情变化于一体,展现出一个立体的、多声部的小说叙述结构。瑞典皇家学会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典礼的致辞中这样推崇他:“仔细品味吉卜林的文章,便可发现他优异的想像力不仅只用来描写自然,而且还是他表达自己内心意识的一种方式:他描写风景,犹如幽灵深刻地直入人们的内心深处;而描写人物,只需运用一、两句素描的语句,即可将人物的性格、气质等特征,完全而透彻地呈现在读者的眼前……他还注入作品一种深及灵魂、精髓的创造力。”
吉卜林一定是一位深谙少年阅读心理的作家,他给所有读者都提供了一次精神扮演的机会,让他们成为狼孩毛克利,经历丛林中的险恶与温情,经历对人世间的厌弃与留念。据说,吉卜林在动手写这本书之前,曾用了好几年的时间,费了很大的心血,遍访印度各地的猎人、驯蛇者、魔术师等,同时,他还研究各种有关丛林生活的书籍,请教专门学者,或向探险家、旅行家索取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资料,然后才下笔。这些说法无疑是想说明作家创作态度的严谨,但我想,这种创作态度如果不是和作家卓越的想像力联结在一起的话,《丛林奇谈》也不会有这样大的魅力。归根结底,这本书仍然是“想像力的胜利”。
优秀的小说首先应该是“想像力的胜利”,在读完吉卜林的《原来如此的故事》后,我更坚持我的想法。在这本童话书中,作家幽默地回答了女儿向自己提出的种种问题,如“花豹的斑点是怎么来的?”“骆驼的驼峰是怎么来的?”此时,作家的想像力更加旺盛,将故事发生的地点挪到了自己曾旅行过的非洲、中东和澳洲。故事的讲述也更加自由,完全脱离开事物本身的科学事实,成为作家的“凭空捏造”。而正是这“凭空捏造”,使作品充满了丰富的色彩、声音、图像和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机智和幽默,也因此赢得了他的女儿和广大读者的喝彩。
“地图是世界上最精彩的图画书”,仔细琢磨这句话,觉得它反映的是人类心中对于“游走”的最深层愿望,对于“生活在别处”(昆德拉语)的无尽向往。背着简单的行囊,依凭一张地图周游世界,这何尝不是每一位少年都曾有过的梦想!
作品介绍:
长篇小说《丛林奇谈》是吉卜林的代表作之一,它讲述了一个狼孩的故事:狼的一家偶然地从老虎口中救下了一个人类的婴儿,它们精心抚养他,并给他取名毛克利。丛林社会慢慢接纳了毛克利,但是许多危险也发生在他身上:猴子们在他熟睡时将他劫走;老虎念念不忘要吃掉他;还有来自狄干高原的红狗们要霸占猎场。更让毛克利伤心的是,他的同类
——人也不接纳他,把他当作丛林中的魔鬼加以驱赶。但这一切都没有让毛克利害怕、气馁,他凭着在丛林中练就的技能和胆识,加上与生俱来的人类智慧,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敌人,终于成为丛林之王。最后他重归人类社会,在人与兽之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原来如此的故事》是吉卜林为回答自己女儿的种种疑问写的一部童话书,书中共收录了22个故事,充满着奇思妙想